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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9

各单位:

为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1017日至2022102512:00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材料均应完整,系统项目状态为提交至所在单位)。学校将以此状态认定为申报完成,如未提交至此状态将不能参加校级评审。提交后将生成电子版申报书(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姓名)和《2023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25日17:00前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王浩校内邮箱。

三、有关要求

项目须符合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注册账号。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三)关于经费申请。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三)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我校限额申报5项。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

胡 波 024-23983416

规划与平台处

李 昊 024-23983439

资金管理处

吴 昊 024-23983446

2.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张丽娜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18640558881

3.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院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411-84727351

附件

1:2023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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