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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5-12-08

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思政专项:12月10日前。

其他项目:12月18日前,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鉴定结项的项目请负责人提前联系社科院。

二、受理范围

2019年及以后立项项目。

2019年立项项目,本次为最后一次报送机会。逾期不再受理,将作撤项处理,并影响负责人后续申报。

三、结项条件

(一)免鉴定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成果内容与项目高度相关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作出肯定性批示。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

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作为结项成果。

5.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项目成果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6.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同一研究方向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7.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成果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部级以上地区或部门(含省部级)认可或采纳。

8.按要求完成委托项目研究任务。

(二)鉴定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4篇以上(含4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3篇以上(含3篇),自筹项目须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2篇以上(含2篇)。发表的论文内容须与项目高度相关,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完成至少1篇论文。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均须标注省社科基金资助,且只可标注1个项目号。

2.成果内容需与项目高度相关,否则不能作为结项条件。

3.最终成果形式应与预期研究成果形式一致。

4.论文须正式发表。

5.CSSCI扩展版不可用于免于鉴定。

6.项目组成员不可超过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7.《结项审批书》、《汇总表》必须使用2024年版模板。

8.经费支出不得列支版面费。

省社科基金结项方式为季度结项,省规划办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省办通知为准。请有意向参加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学校不再单独提醒,满足结项条件的项目可随时向学校提交材料。

四、提交材料

不同类别项目,材料要求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纸质版1份:

1.结项审批书(有经费的项目需先到财务、审计部门盖章)

2.成果简介

3.最终成果

4.《立项通知》复印件

5.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文章全文;项目号用荧光笔标注)

6.专家鉴定表(仅鉴定结项项目提交)

7.免鉴定佐证(仅免鉴定结项项目提交)

以上材料各部分独立装订。

电子版:

1.结项材料PDF版(将盖章后的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正文全文;著作类成果,只扫描封面、版权页、标注项目号页、目录即可。

2.结项汇总表Excel(2024年10月修订版)

(二)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

在年度项目要求材料的基础上,再提交以下材料:

1.纸版匿名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项目号+项目名,3份。

2.纸版实名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

3.查重报告首页1份(除去本人成果原则上30%以内)。

4.免鉴定佐证1份(申请免鉴定的项目提交)。

(三)思政专项

在年度项目要求材料的基础上,再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

2.发表论文的知网、万方的检索证明或截图1份。

3.延期或更改项目组成员的项目,还需提供《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1份。

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206,电子版发送至williamhill中国宫磊校内邮箱。

五、联系方式

宫磊 84725621


williamhill中国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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