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4〕10号)有关要求,依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立项课题;未结项的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以上课题不含2023年度以前的超期未结项各类课题(将另行部署清理)。2023年度以前的超期未结项各类课题识别方法,课题编号开头数字小于或等于2023,如:2023lskzdkt-012、2018lskzdkt-012。
三、结项标准
所有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结项标准:
1.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各类课题需满足的结项标准:
1.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
2.基地课题(含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
3.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4.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
5.青年课题(含青年博士课题)、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
6.项目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
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CSSCI、含扩展板)、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以“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标注为认可标准。
四、需提交材料
1.《结项审批书》(含《成员变更申请表》)
2.最终研究成果(模版见附件2);
3.决策咨询建议(不少于300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3);
4.结项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将材料整理在1个文档内(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以上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版: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顺序排放并分别装订成册,实名在上,匿名在下。
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置于1个文件夹内并用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含实名、匿名文件夹各1个。《结项汇总表》实名1份。
5.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5)。未提交《延期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五、相关要求
1.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按期结项合格以上等次的有经费课题将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延期结项课题不再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2.项目负责人须严把意识形态关,凡在课题研究期间存在科研诚信问题或相关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等查重率较高的或审查出意识形态问题的,按撤项处理,视情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3.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内不能达到结项标准的,该基地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推荐下一年度课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磊 84725621
地点:综合楼206
williamhill中国
2025年10月14日
附:结项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