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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2-22

各位老师: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学校申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3月6日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11.《申报指南》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宫磊 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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