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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3-24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通知,现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自2024年4月1日起,省规划办将停止受理2018年及2018年之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组及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2019年以后立项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后也可随时提交材料(2022年重大委托项目除外)。

3.结项成果要求及材料详见附件。

4.受理方式

省社科基金结项采取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方式,满足条件的项目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

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邮箱。

联系人:宫磊

电 话:84725621

邮 箱:gonglei@dlmu.edu.cn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资料省社科基金结项材料及要求.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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