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通知,现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自2024年4月1日起,省规划办将停止受理2018年及2018年之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组及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2019年以后立项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后也可随时提交材料(2022年重大委托项目除外)。
3.结项成果要求及材料详见附件。
4.受理方式
省社科基金结项采取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方式,满足条件的项目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
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邮箱。
联系人:宫磊
电 话:84725621
邮 箱:gonglei@dlmu.edu.cn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资料省社科基金结项材料及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