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范围
2017年至2020年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及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三、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
四、提交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2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一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材料不退还)。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2版)》电子版。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电子版(有“案例”的课题)。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人文社科研究院王浩校内邮箱,纸质版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王浩 15998520386(微信同步)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2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
5.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
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