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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文旅融合专家库涉及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工作专家成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3-02

各单位:

为丰富和完善全省文旅融合专家库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专家成员,促进文化艺术学、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递次培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提高我省参与全国艺术科研、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和鉴定的专家数量和质量,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辽宁省文旅融合专家库涉及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工作专家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一)专家领域

1.艺术学方向:具体包括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2.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新质生产力)方向:具体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以及基于文旅场景应用的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机器人技术和语言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展文化和旅游(大型装备、可穿戴设备)研究、设计、制造;文化数字技术、数据标注;医疗(医药)卫生、环保、建筑设计、气象等。

3.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方向:省级以上文化和旅游标准制修订、实施。

(一)单位对象

1.有关高校;

2.省、市级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及专业艺术演出团体;

3.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研究机构和科研机构;

4.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针对前述对象范围,有明确研究领域。

3.高校、科研院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企业负责人应在副总经理以上;事业、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副处级及以上(或对应的职级)。

4.艺术学方向专家应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专家以及标准化专家除应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

6.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包括无违法违纪情况;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发布不良言论情况等。

三、推荐数量

1.各单位推荐总人员数量不限,但应综合学科能力、政治素养、获得荣誉、重要成果等因素依次排序、择优推荐。

2.此前已申报入库的专家,应以此次推荐意见为准,且须经本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其它相关要求

请于2026年3月4日前以扫描件的形式报送附件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各附件电子文档(word版)一并发送社科院宫磊校内邮箱。

联系人:宫磊 84725621


williamhill中国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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